關於這次的救援王事件,違反職業運動精神的做法絕對可議。

但我個人不同的看法是:湯瑪士在今年的救援功力很明顯地優於林岳平許多。如果兩造在相同的出賽場次之下,前者拿下救援王相信不會有人懷疑。兄弟在確定無法進入季後賽之後也想替球隊多留幾座個人獎項,這種想法倒也無可厚非。只是上一次的假球事件兄弟身為犯案最大宗出現這樣的事情難免就引起球迷的聯想。然而中職在這個時候跳出來扮演一付仲裁者的角色(沒錯,這當然是聯盟的責任),對照起先前所有假球案聯盟的處理態度,一句「違反運動家的精神,該罰」因而沒收該獎項的中職聯盟是否也太輕鬆愉快了?球員必須承擔整個社會風氣,做為平台的聯盟難道就不用嗎?若不是整個職棒環境23年下來毫無提升會出現如此多惡質的事件嗎?如果真的要做好示範,中職更應該帶頭,違反精神的球員沒收獎項處罰。獎金就由聯盟代為捐給基層棒球以示端正風氣之用。否則一句話沒收獎項看似做了大好人,實際上對現況卻毫無助益。少發了救援王的獎金,對票房難看的中職可是不無小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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