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承認我先前是非常支持及喜愛黃俊中的。


  因為喜愛,當報導畫面出現黃俊中被上手鐐腳銬那一刻的那種失望,不曉得有沒有人可以理解?


  2001年,黃俊中被波士頓紅襪以區區的六萬美金簽下,從此展開追逐大聯盟的夢想,我就蠻注意他的動態。一直到他參加雅典奧運首次以讓人陌生的國手身份出現在國人眼前,給大家的第一印象是:「原來旅外小聯盟的選手也有如此優異的身手。」直到奧運之後,他因傷被球團解約,回國,因不了解國內的各項制度,遂成為了當年La New的選手狀元,也從此結束了他的大聯盟圓夢之路。


  至此,就是黃俊中的一個簡述。不料去年球季結束前,黃俊中以不符戰力而被La New讓渡,從此便消聲匿跡,各種管道皆遍尋不著他的消息(原來他從今年的三、四月份就已經成為雨刷集團的仲介)。單純的球迷如我,還天真的相信他還在努力的做著復健,期盼有一天還能在球場上看到他剛猛霸氣的投球。然而這一切的希望都是我們自己天真的幻想,因為當年勇於追夢的那個有骨氣的青年已經變質了。


  我真正想說的是,其實黃俊中的名氣上的確遠不如曹錦輝;對中職的貢獻也非常有限。欣賞他也只不過是個人的意見。但我要用借由文字躂伐自己曾經最喜歡的球員,這是非常需要有勇氣的。記得曹錦輝剛回中職時,曾經對想出國逐夢的小球員們說,在國外生活是非常辛苦的,如果簽約金太低,還不如先留在國內把自己的實力先充實好再等待機會。對照起黃俊中出事之後,一連串的報導拚湊在一起之後,讓我不禁聯想,他是在說他的「好朋友」黃俊中嗎?


  我非常相信「物以類聚」這句話。從球場上的表現不難看得出來,黃俊中,張誌家及曹錦輝都是屬於個性比較桀傲不馴的人。但是他們願意為了追尋自己的夢想,離鄉背井到異域奮鬥並且吃苦,對於年輕人而言,這是了不起的,而且也值得做為後輩學習的教材。但是會不會正因如此,讓有些人對於旅外這件事過度的樂觀,好像每個人都嫌棄台灣職棒的環境,只要到國外去從此就能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別忘了,簽約金超過一百萬美金的至今也只有王建民,曹錦輝及郭泓志三人而已。但如果自己的個性又不能安分守己,戰戰競競,每天只想要過著拉風,海派的生活,最後因為入不敷出,最後甚至因債台高築而淪到要替黑道來當白手套。如此的所做所為不但悖離自己當年崇高的夢想,還要背負出賣朋友,讓妻女蒙羞,最後自己還成為階下囚,這樣做真的值得嗎?


  這輩子我是不可能體會嘗試出國打球逐夢這種體驗。但做為一個喜愛棒球的邊緣觀察者,現在的基層有的是具有潛能的孩子。有機會出國打球的人很多,但是看看別人再想想自己,如果你沒有曹錦輝的價值;沒有王建民的內斂;更沒有郭泓志過人的毅力;只是空有天份及一顆虛榮的心。對不起喜愛你的球迷就算了,對不起你自己才是最大的悲哀。


  黃俊中,有機會再到牢裏探望你吧!

Unkn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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